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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農村地皮經營權典质貸款办理暫行辦法》正式出台,明確農民承包地皮經營權預期收益可作為質押向金融機構貸款。
該《辦法》明確,地皮經營權典质貸款重要服務於通過家庭承包方法获得農村地皮經營權的農戶,和通過其他承包方法和流轉方法获得農村地皮經營權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互助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支撑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树模帶動感化凸起的農民互助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申請地皮經營權典质貸款須滿足如下3個條件之一:具备依法获得的家庭承包方法農村地皮承包合同或依法頒發的《農村地皮承包經營權証》,具备依法获得的農村地皮經營權流轉合同或依法頒發的農村地皮經營權流轉証,具备依法获得的其他方法農村地皮承包經營權証。
《辦法》请求,地皮經營權典质貸款必須用於農業生產、畜牧養殖、購置或更新農業設備及其他正当農業生產經營活動鈴鐺線,。典质授信金額由承貸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告贷人資金需求、承貸能力、典质物評估價值等綜合確定,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所供给典质地皮經營權評估價值的70%。貸款刻日由借貸雙方配合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農村地皮經營權残剩承包刻日、不得超過地皮流轉合同残剩刻日的50%。典质貸款執行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原則上應低於承貸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檔次商業貸款利率程度。
當告贷人無法到期還款時,對典质的農村地皮經營權處置,通過縣級農村產權买卖中间,以公開競價、公開協商等方法進行農村地皮經營權再流轉,流轉所得由貸款人優先受償,有残剩金額的退交告贷人,不足以償還告贷本息的,由風險補償基金代償﹔對無法實現再美白針, 流轉的,可以使用農村地皮經營權典质風險補償基金或擔保資金償還貸款,將典质的農村地皮經營權轉由当局拜托的機構進行處置。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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