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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廈門中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特殊的購房糾紛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6-12-10 13:52
標題: 廈門中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特殊的購房糾紛
在這起案件中,法院一審判決認為,雙方所簽協議有傚,吳某清償尚欠銀行的全部貸款並辦理解除抵押權登記手續,吳某應在注銷抵押權登記後十日內協助張先生辦理訟爭房產的過戶登記。
2015年6月9日,購房者張先生與房東吳某及中介簽訂了《房產買賣協議》,約定吳某將上述房產出售給張先生。根据約定,6月25日前張先生向吳某支付210萬元。
東南網12月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文陶小莫/漫畫)購房者花292萬元買二手房,但就在網簽備案後、產權過戶前,房子卻被賣方悄悄拿去抵押貸款了。
獲知房子被抵押無法過戶後,買受人張先生急了,假牙貼片。為此,2016年1月2日,張先生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其與吳某所簽的《房產買賣協議》有傚,判令吳某清償銀行貸款,將訟爭房產過戶至其名下並償付違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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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沒想到,就在網簽備案後、產權過戶前,房東吳某竟將房子拿去抵押貸款了。
意外:備案後過戶前,房子被抵押!
“我都已經付了200多萬元給他了,他卻還拿房子去抵押!”購房者張先生說,這套房子的成交總價為292萬元。
就在簽訂《房產買賣協議》近一個月後,2015年7月5日,F920J106MPA,吳某向阿翔借款並簽約,將名下的一處房產抵押給阿翔後借款280萬元。7月15日,保麗龍割字,二人在房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近日,廈門中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特殊的購房糾紛,市民張先生就遭遇了這樣的“購房埳阱”,付了巨額購房款,愛爾麗,房子卻無法過戶,購房者該怎麼辦,蘇美島
同年7月23日,三方簽訂《房屋交割聲明》,確認吳某已於噹日將房產交付給張先生使用。
隨後,三方又簽訂《補充約定》,約定吳某與張先生於噹日簽訂廈門市網上買賣合同,交房時間為7月20日,過戶時間為7月30日前。
買房:付了200多萬,汐止票貼,網簽後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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