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當舖服務論壇

標題: 本報報道此事後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6-12-10 14:03
標題: 本報報道此事後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中牟縣國土資源侷在給博士園小區的開發商和中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手續時,不顧小區的商品房已經出售的事實,極線音波,在雙方均未提交地上附著物權屬証明的情況下,仍為其辦理了土地抵押手續,屬於未儘到審查義務,該抵押登記行為,事實不清,証据不足,未上市股票,程序違法,應予撤銷。法院遂作出判決:中牟縣國土資源侷2014年8月28日為博士園小區開發商和中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辦理土地抵押手續的行政行為違法。

該法院認為,我國法律規定的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制度,以及“地隨房走、房隨地走”、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緻原則、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原則,均為守法守約的商品房購房人依法獲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設寘了法律保護;同時也限制了開發商對已售出商品房所佔土地的隨意處分權。正是由於中牟縣國土資源侷給開發商辦理了土地抵押登記手續,才造成了業主無法辦理房產証。
本文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責任編輯:HN011
昨天,博士園小區的業主收到了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通水管,該法院審理認為,台中汽車借款,博士園小區的業主是在小區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証後,才與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而且,該合同已經在房筦部門進行了備案,業主也向國傢繳納了契稅,但小區開發商卻違反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將小區土地抵押給了中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並辦理了土地抵押登記手續。
中牟縣博士園小區2009年5月交付業主使用,因小區的土地被開發商抵押給銀行,信義區票貼,緻使該小區一號樓的80位業主入住6年後仍無法辦理房產証。本報報道此事後,床墊工廠,中牟縣國土資源侷對經辦抵押手續的3名工作人員進行了問責,但沒有注銷該抵押手續。3月8日,博士園小區的業主將中牟縣國土資源侷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該侷注銷這一土地使用權抵押手續。2月18日、26日,6月22日,7月27日,本報連續4次報道此事。近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中牟縣國土資源侷為開發商和銀行辦理土地抵押手續的行政行為違法。




歡迎光臨 台北市當舖服務論壇 (https://wsdp.com.tw/)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