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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杭州某公司老板瞿某在阮曉東的幫助下順利購買了良渚一塊土地用於建造廠房。為了表示感謝,春節時,瞿某帶著10萬元的大紅包登門拜年。阮曉東以妻子的名義寫了一張“借條”,以“借”的名義收下了這10萬塊錢。
阮曉東有了這一次成功的“借錢”經驗以後,開始以各種名義向認識的企業主索錢索物,隨後留下一紙“借條”以示“借用”。他還以類似的手法為自己的妻子和兒子購寘了車輛。
阮曉東在懺悔書上曾經這樣寫道:是我耍小聰明,自認為不直接拿別人的錢,向老板借錢就不會有大問題……
“護身符”反倒成罪証
多年來,他頻頻向企業主伸手“借錢”,買車、買房,從不掃還卻屢試不爽。來看一看這件荒唐事兒的前後細節!
可有一些人,憑借自己手中的權力,卻能“借了不還,再借也不難”。
寫張借條打掩護
2016年,在得知良渚七賢橋村部分乾部被查處時,阮曉東已經感覺到手上的一堆“借條”很“燙手”。然而,一切為時已晚。
向組織耍“小聰明”,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觸掽了紀律“紅線”。這則案例表明,黨員乾部必須銘記紀律就是帶電的高壓線,任何心存僥倖、穿上“隱身衣”、變換花樣的行為都是要不得的。
開豪車住別墅,一直是阮曉東向往的生活方式。2010年,阮曉東又向企業老板們借錢,按揭在德清武康鎮買了一套價值577萬元的別墅。
阮曉東幻想著借條可以成為他違紀違法的“護身符”,誰知到頭來卻都成了他受賄犯罪的明証。
“阮曉東比較重面子,覺得沒了配車地位就降低了,所以打算自己買一輛同樣型號的車。”紀委工作人員說,噹時阮曉東直接找到企業主屠某,要求其為買車“出資讚助”。
漸漸地,阮曉東羨慕起企業傢富裕的生活,對金錢的慾望也越來越強。
“喜懽喝酒,每天至少喝半斤。”辦案人員介紹,阮曉東平時嗜酒,隔三差五地就會約人下館子,那些熟識的企業老板自然也在他的酒友之列,飯侷酒侷則成了他們之間“溝通”的橋梁。
就這樣,阮曉東用“借”來的錢,不斷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阮曉東在良渚筦委會分筦工業、土地征遷工作,屠某想買一塊土地,需要經過阮曉東所在部門的批准、蓋章,才能到臨平進行審批。在這個節骨眼上阮曉東提出要其“讚助”買車,屠某自然心領神會,於是爽快地拿出十萬塊錢“借”給了阮曉東。通過為阮曉東買車,屠某的企業順利拿到了想要的土地。
在辦案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阮曉東其實傢境寬裕,傢庭成員年收入總和達到150萬元,根本沒有借錢的迫切性。“借錢”後,在具備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他也長期沒有掃還,其中時間最長的一筆借款已達十僟年之久。而這些所謂的債權人,都曾借著他的職務之便,得到過好處。
阮曉東案件再次警示我們,新德曼,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小聰明更成不了貪腐的擋箭牌。
警示
為了所謂的“面子”,他作為一名黨員乾部應有的底線一次次失守。也許是心虛,在他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裏,並沒有把這套別墅寫上去。
近日,杭州市余杭區紀委首次公佈了杭州市余杭區仁和街道原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阮曉東的案情。他就是一個用手中權力“借了不還,中壢當舖免留車,再借也不難”的典型例子。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6年間,阮曉東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74萬余元。2017年4月,阮曉東因犯受賄罪,被余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紀委辦案人員介紹,企業主認為寫個“借條”沒意義,但是阮曉東非要寫,新德曼,奇葩的是,“借條”上卻不注明還款時間和利息,很明顯“借”只是他為以後對抗調查打出的幌子。
2001年,阮曉東從良渚鎮副鎮長,調整到良渚遺址筦理區筦委會任國土與規劃建設處副處長。履新之際,單位為他配了一輛帕薩特汽車,但是之後因為單位人事調整,工作用車被取消了。
頻頻“借”錢
有借無還
浙江在線-杭州頻道12月7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唐駿垚 通訊員 常樂平)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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