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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二,咱們和病院方的代表,一块儿去了黄埔司法所举行调處,但最闭幕果仍是由于過敏性鼻炎噴劑,減肥保健食品,廣醫五院不肯意先垫付醫治用度,和不认可窜改病例而竣事。
如今,摆在咱們眼前的路子,就两条:要末走司法步伐,去告病院,打讼事(但这個時候周期出格长,且咱們家由于买房装修,确切也没錢了,但又急需錢给孩子做病愈醫治,由于孩子醫治的時候是不克不及等的,最好醫治時候是6個月以前)。
要末就走醫调委,讓醫调委来做结论,判大夫卖力几多,應當分護肝茶,管几多醫療费。
但这個路径問题就在于,病例不同!由于病院窜改了病例,把能推辞的责任全推辞得一干二净。但醫调委就只依照病历上的内容来判病院该包袱几多责任。
咱們请求病院调取視频,對方以“已颠末了3個月了,没有視频”為由回绝,不给看!
你們说,这另有國法吗?一個三甲病院,我是真的没想到,他們可以随便纂按摩泡腳桶,改病例的。作為大夫,病院的良知在哪里?
主治醫师,晚上不會做恶梦吗?
我不求此外,只求还一個合理!但愿相干部分看到这個文章後,能彻查廣醫五院。
我信赖,咱們不是第一個和廣醫五院有醫療胶葛的家眷,更不會是最後一個。
但愿看到这篇文章的粉丝、朋侪、同業、同事們,能帮二娃多多转發下。讓这個社會多一點點公理和公允,哪怕多一點點也好!
二娃在这里,先谢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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